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对所辖区域内申报单位上报数据、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拟推荐锦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辽宁陆吾科技技术转移中心、辽宁万众科技大市场技术转移服务中心等申报2022年度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奖励科 郭 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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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