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1 15:29:00 来源:两化融合推进处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2〕31号)要求,在各市工信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后,拟定123个2022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说明情况并与省工信厅联系。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427室 联系电话:024-86913469 电子邮件:jxwxxh@163.com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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