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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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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92 更新时间:2022年09月05日09:28:11 打印此页 关闭

时间:2022-09-02 14:08:00  来源:装备处

  按照《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辽财经规〔2020〕5号)和《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编制指南》(辽工信装备〔2022〕13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市工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厅编制形成了《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省工信厅装备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525室

  联系电话(兼传真):024-86900612

  电子邮箱:qccbc518@163.com

  附件:《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