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2 14:08:00 来源:装备处
按照《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辽财经规〔2020〕5号)和《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编制指南》(辽工信装备〔2022〕13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市工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厅编制形成了《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省工信厅装备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525室 联系电话(兼传真):024-86900612 电子邮箱:qccbc518@163.com 附件:《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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