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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优质企业培育方向) 采取“免申即享”方式予以奖励企业(项目)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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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91 更新时间:2022年09月09日09:13:56 打印此页 关闭

时间:2022-09-07 16:56:00  来源:产业与金融结合处

 根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经规〔2022〕5号)和《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优质企业培育方向)管理办法》(辽财经规〔2022〕4号)规定,拟对2021年以来获得工信部、省级称号荣誉、试点示范、推广应用等项目(企业)采用“免申即享”方式予以奖励。现将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至9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说明情况并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联系电话:

  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处 024-86892792 

  科学技术处 024-86892497

  两化融合推进处 024-86913987

  产业政策处 024-86892478

  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 024-86906657

  附件: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给予奖励公示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给予奖励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