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备案2022年度省级

众创空间的公示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办发〔2019〕4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单位自主申报、县区科技局初审推荐、市科技局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等评价和审定程序,拟推荐辽宁青年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辽宁青年创业基地”备案省级众创空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23日至2022926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我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负责科室:成果转化与奖励科

  联 系 人:惠晓松

 电话传真:024-57500330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振兴大厦A1310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