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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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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62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19日08:14:07 打印此页 关闭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8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项目申报单位

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我局负责沈阳市市属企业及转制科研院所的项目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现将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省科技厅支持五大领域的相关研究要求及时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1027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高新处  范国柱,联系电话:22724120

社发处  周  巍,联系电话:23768180

农村处    静,联系电话:23768052


附件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1017


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