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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 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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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11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1日08:13:03 打印此页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科发规〔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科技厅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工作,于2022年11月7日前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市科技局将根据省科技厅要求,进行择优推荐。

联系人:滕勇 范海莲

联系电话:0416-3870288

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通知.pdf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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