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10:53:00 来源:科学技术处
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辽工信科技[2022]144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共同开展了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工作。现将拟认定的2022年(第二十五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1日-1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学技术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联系电话:024-86892497(兼传真)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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