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 暂无联系客服

【沈阳市】市科技局关于2022年拟认定(组建)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的公示

分享到:
点击次数:185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19日16:18:36 打印此页 关闭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有关管理办法,经自主申报、审核、评审、市科技局党组会议审定,拟认定沈阳市镁钙资源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88个平台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现将2022年拟认定(组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平台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高新处22724120;社发处22730721;

          农村处22725022;平台处 22728692;

监督电话:22722774


附件1.2022年拟认定沈阳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2.2022年拟认定沈阳市技术创新中心名单

      3.2022年拟认定沈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16


附件:1.2022年拟认定沈阳市重点实验室名单.doc

附件:2.2022年拟认定沈阳市技术创新中心名单.doc

附件:3.2022年拟认定沈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xls



上一条:【沈阳市】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数据库试运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