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辽工信发〔2022〕209号),按照省工信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发〔2022〕222号)要求,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抚顺市2023年度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县区初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市工信局复核等程序,现将拟推荐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日期: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丁莹 57500396
邮 箱:jwmyc@163.com
附件:抚顺市2023年度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