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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第一批次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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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12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29日13:49:27 打印此页 关闭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9日  来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处

 根据《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辽科创办发〔2021〕2号),经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对2023年辽宁省第一批次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人:郑磊

  监督电话:024-23983438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10室

  邮政编码:110004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联系人:杨晓辉     

  监督电话:024-23983459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607室

  邮政编码:110004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处  联系人:高照

  联系电话:024-23983460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407室

  邮政编码:110004

  相关信息可通过“辽宁科技”微信工作号查阅。

  附件:

  附件1 2023年第一批辽宁省独角兽企业公示名单.docx

  附件2 2023年第一批辽宁省瞪羚企业公示名单.docx

  附件3 2023年第一批辽宁省雏鹰企业公示名单.docx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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