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发〔2022〕209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工信局推荐,市工信局审核,辽阳市拟确定辽宁鸿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并上报省厅备案。现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辽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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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第2季度辽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拟入选名单
辽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