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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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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51 更新时间:2023年07月28日16:27:51 打印此页 关闭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8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规范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工作。

一、申报内容

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沈科发〔2022〕16号)

三、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813日前通过“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webManage_lddllb.do)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应“转化基地”或“中试平台”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已评为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的仅进行材料申报,不用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即视为已备案。

联系人:张威,联系电话:22722824 


附件:市转化中试基地管理办法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市转化中试基地管理办法.pdf

上一条:三部委关于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盛菁汇”常态化路演大学生创新创业专场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