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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辽阳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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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35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05日16:44:51 打印此页 关闭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积极引导和扶持全市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经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决定,发布2023年“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榜单设置

聚焦我市三大主导产业,围绕先进装备制造、冶金和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农业减肥减药、电子信息、节能降碳等领域经过广泛征集、榜单凝练、专家论证等程序,确定发布市“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榜单20项(详见附件1)。

二、揭榜条件

1.揭榜单位应为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

2.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运行管理规范;能够提出技术攻关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3.优先支持设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或其他独立研发机构,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进行揭榜攻关。

4.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针对同一个榜单任务,有多家优势团队、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可能的,探索实施“赛马制”竞争。
    三、揭榜流程
    1.有意向的揭榜单位应结合相应榜单的具体要求,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或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等方式,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报书的附件材料提交(单独揭榜单位无需提交)。
    2.意向揭榜牵头单位负责进行项目申报,于2023年913日前,填报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初审推荐单位。
    3.各初审推荐单位对归口管理单位的申报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于2023年9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并将正式推荐文件、项目清单和揭榜单位申报材料上报市科技局。
    四、有关要求
    1.项目须由牵头单位进行整体申报,覆盖相应榜单要求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为保障申报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研发,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
    3.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起始时间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4.牵头申报单位须据实填报项目资金预算,合理安排项目拟申请市级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原则上项目研发总投入中企业自筹经费比重不低于70%。市级财政资金采取定额支持方式,以具体资金下达计划安排为准。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6.各初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负责,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7.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项目榜单,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联系方式

1.综合管理

规划科:曾   成    联系电话:4124129

2.冶金和化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领域

高新科:李巳宇    联系电话:2154930

3.农业、节能降碳领域
    农村科:刘长睿    联系电话:3866046

附件:

附件1:项目榜单.doc

附件2:科技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3 :科技计划可行性报告封面式样.doc

附件4:科技计划预算说明书.doc

附件5: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6: 2023年度科技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辽阳市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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