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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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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71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07日16:29:07 打印此页 关闭

  辽工信产业【2023】143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根据《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辽工信产业〔2022〕139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工信产业〔2023〕12号),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省级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按照《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创新活化利用方式,传承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第二批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名单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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