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抚顺英才计划”政策措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抚委人才办[2023]3 号)要求,现将拟确定2022年度辽推动科技成果在抚转化奖励单位及个人予以公示。自即日起 5 个自然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单位及 个人成果转化贡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57500327 024-57500330   联系人:翟贵东 惠晓松


附件:1.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单位及个人名单 

      2.新获批省级创新平台资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