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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征集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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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31 更新时间:2023年02月17日08:29:31 打印此页 关闭

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的决策部署,现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主要为高校和科研院所,转制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单位。

二、征集要求

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为省内企业近期在辽转化或拟在辽转化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创新性强、技术关联度高、产业带动性大、影响辐射面广,符合我省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3.科技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确、清晰,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预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

4.科技成果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撑团队,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转化应用方案实施,能够持续提供技术服务,提供交钥匙服务和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5.科技成果转化双方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重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实际需求对接,以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征集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航空装备、现代交通装备、现代农业、绿色低碳环保等产业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于2月17日前填报《辽宁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并提交至各初审单位。

2.各初审单位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务于2月21日前汇总后(需明确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申报对象申报书一并提交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奖励处,电子版需同步发送邮箱。

联系人:谭鹏 23983231王旭 23983427

E-mail:kjtcxyhzc@163.com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901室

 

附件:辽宁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3210  

附件:辽宁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xlsx

  


上一条:关于转发辽宁省科技厅成果处《关于征集中试基地培育对象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申报推动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奖励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