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3年度第三批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改革〔2022〕222号)要求,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经济区工信局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工信局评审后,拟认定2023年度第三批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11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说明情况并与市工信局联系。
联系单位: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市政府409室
联系电话:2122130
附件 丹东市2023年度第三批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拟公告名单
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