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关于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 (2018)130号 ),加快培育适应市场发展方向的新型创新主体和创新机制,推进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大企业平台化和离岸创新中心 (域外创新中心)等四类新型创新主体建设。
瞪羚企业:成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
瞪羚企业是指注册时间20年内,表现出成长速度快、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等特征,营收或人员增长率及科技活动投入强度达标的企业。
申报网址:http://218.60.151.64/framework/ 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
申报时间: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局负责开展本地区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推荐工作。今年省科技厅将组织两次备案工作,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上半年各地区推荐工作截止到5月15日,下半年推荐工作截止到10月30日。
相关文件:
《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建设工作指引》
《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
关于开展2022年度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瞪羚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瞪羚企业是指注册时间20年内
(一)在辽宁省内注册且实地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
(二)需满足以下指标条件之一:
1、企业注册时间20年内,近3年年均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其中基年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上一年度正增长。
2、企业注册时间20年内,近3年年均雇员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其中基年总雇员数超过100人,且上一年度正增长;
3、企业注册时间10年内,上一年度总收入超过10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4、企业注册时间5年内,上一年度总收入超过5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5、企业注册时间20年内,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三)创新能力指标:近四年平均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即科技活动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含)(注册时间不足4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